合肥私人调查公司: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呢
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方法如下:
协商分割: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。如果协商不成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法院判决分割: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法院会考虑各种因素,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来源、管理情况、对子女的抚养责任等。
财产范围: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、知识产权的收益、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。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除非有特殊约定。
特殊情况处理:对于一些特殊情况,如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。对于无过错方,如因重婚、同居、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法律条文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,强调了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