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给小三的现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,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如果老公未经妻子同意,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,这种行为侵害了妻子的财产权益,妻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追回这些现金。
追回现金的具体步骤和所需证据
起诉:妻子可以从被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,并要求小三返还财产。
收集证据:需要收集老公给小三转账的记录、消费凭条、录音或书面凭证等证据。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,否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胜诉。
相关法律条文和支持案例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。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实际案例
例如,某妻子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丈夫生前多次通过微信、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小三转款7万余元。妻子将小三诉至法院,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,小三当庭返还了部分款项,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。